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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佛山市超新星照明有限公司被处罚

 2024-04-09

       中国质量新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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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,信用中国(广东佛山)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,涉及佛山市超新星照明有限公司,该公司未取得专利权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。具体信息如下:

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超新星照明有限公司
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
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8MA4WQ04B0H
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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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定代表人 谭**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荷市监处字〔2023〕1016号
违法行为类型 未取得专利权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
违法事实 我街道办接到举报,在“https://svled.cn/High_Power_Series/”网站上佛山市超新星照明有限公司使用了广告语“SVLED超新星照明大功率LED路灯系列采用专利矩形照射和模组设计”,我街道办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,现场负责人确认上述广告为当事人发布。经初步审查,佛山市超新星照明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。2023年4月13日,我街道办对该案件线索进行了登记,经街道办领导批准后于2023年4月21日立案。 经查明,佛山市超新星照明有限公司广告链接“https://svled.cn/High_Power_Series/”使用了广告语:“SVLED超新星照明大功率LED路灯系列采用专利矩形照射和模组设计”情况属实。同时该公司无法提供专利的证明材料。该网页链接为该公司于自行设计。
处罚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
处罚类别 罚款
处罚内容 本街道办决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,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:罚款人民币1800元,上缴国库。
罚款金额(万元) 0.18
没收违法所得、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(万元) 0
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-
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
处罚决定日期 2023-06-01
处罚机关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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